待办管理
进入 办案 > 待办管理,跨案件查询和维护后续事项。普通待办、循环规则和通知中心各有用途,本篇分别说明。
操作视频
操作视频将在录制完成后补充。目前可按下方文字完成操作。
查询待办
可按案件关联值、开始日期、结束日期、待办类型和提醒状态筛选,点击搜索应用条件。日期范围用于提醒时间;使用重置清除筛选。
列表展示待办内容、类型、提醒状态和提醒时间,可按提醒时间或更新时间排序。点击关联案件入口进入 案件详情。
图 WA-051:待办列表显示关联案件、类型、提醒信息和内容,可通过上方条件查询需要处理的事项。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。
新增与编辑待办
- 点击 新增待办,搜索并选择已有委案。
- 选择 待办类型,填写 待办内容。
- 需要提醒时打开 提醒,填写 提醒时间;关闭提醒时无需填写提醒时间。
- 点击 保存,核对案件、事项和提醒日期。
使用该行编辑入口修正已有待办。缺少可选类型时联系管理员在 办案配置 中维护。
列表中的提醒开关控制是否继续提醒。关闭提醒不会删除记录,也不是一个独立的“完成”状态;处理结果仍需在记录或沟通中写清楚。
图 WA-052:新增待办表单需关联案件、选择类型并填写内容;需要提醒时设置提醒开关和时间,最后保存。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。
待办日历
进入待办日历,可在 月视图 与 周视图 间切换;列表 返回待办管理。使用上一月/上一周、下一月/下一周、今天,或选择年月跳转日期。
通过待办类型筛选控制日历显示范围。点击事项查看或编辑;需要新增时使用 新增待办 并核对关联案件和提醒日期。日历以提醒日期组织事项,不能用来判断所有无提醒记录是否存在。
图 WA-153:待办日历的月视图。此图展示 9 月已有待办,可按日期查看分布,再打开事项核对内容和提醒时间。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。
创建循环待办
- 点击 循环待办,在规则列表点击 新增循环待办。
- 选择已有委案和待办类型,填写待办内容。
- 选择 每周 及星期,或 每月 及日期。
- 按需设置结束日期,保存后核对下次创建日期。
案件详情或已有待办编辑入口也可 创建循环待办,复用案件、类型和内容。创建规则不会修改原普通待办。
每月 29、30、31 日遇到没有该日期的月份,会在当月最后一天创建。规则在执行日期创建普通待办并开启当天提醒。首次执行日期就是今天时,仍需等待执行处理,不要把保存规则当作普通待办已立即生成。
暂停、恢复、编辑和删除规则
规则可按案件、状态和待办类型筛选。暂停 后停止后续创建,恢复 后按规则继续执行;编辑后核对下一次创建日期和结束日期。
案件已完成、已取消或不存在时,规则会自动暂停。删除规则不可恢复,但不会删除已经生成的普通待办;修改规则也不会回改历史待办。
图 WA-058:循环待办的规则表单。此图选择每月执行及每月 7 日,案件和其他内容仍需填写,尚未保存规则。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。
通知中心
点击顶部通知入口,按 今日、未来、已逾期 切换提醒。未来范围取决于管理员设置的提前天数。
- 状态可显示 剩 N 日、今日、过期 N 日,颜色区分时间状态。
- 通知中心不区分未读和已读,查看通知不会把待办自动标为完成。
- 点击关联入口进入相应案件或待办;处理后核对待办提醒状态。
- 待办新增、修改、删除或提醒状态变化后,通知与数量会刷新。
没有提醒时,检查待办是否打开提醒、是否填写日期,以及律所是否启用提醒规则。
图 WA-137:通知中心按“今日、未来、已逾期”分组,此图显示今日提醒。通知出现不代表事项已办理完成。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。
批量导入与批量修改
- 点击 批量导入,选择本次导入方式,再下载对应模板。
- 新增记录时填写已有委案的案件关联值,按模板准备其他内容。
- 需要修改已有记录时,切换 批量修改,使用更新模板,并保留对应记录的 ID。
- 上传并核对导入设置。空值选择 保留原内容 或 清空原内容;后者会清除对应已有内容,应确认后使用。
- 开始导入并核对新增、更新、跳过和失败结果;需要时下载未处理明细,修正后重新上传。
批量修改按 ID 定位记录,不能只靠案件关联值判断修改哪一条。ID 不存在或不属于当前律所时,该行失败。新增方式可能在同一案件下创建多条记录,重新上传前应核对已成功范围。
图 WA-055:待办导入面板中的模板下载、导入设置和文件选择入口。上传处理后还需核对结果与提醒信息。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。
导出数据
导出菜单区分已勾选数据与当前筛选结果。只处理几条记录时先勾选;处理整个筛选范围时选筛选结果,并在导出窗口选择字段、核对顺序后导出 Excel。
筛选结果导出覆盖符合条件的记录,不只是当前页。导出前检查当前查询条件;没有筛选时范围可能是全部记录。管理员可通过展示列设置调整列表,导出字段仍需在导出窗口确认。
删除记录
使用行操作删除单条记录。管理员可勾选多条后批量删除,确认前核对对象和数量。删除不可恢复,也会从关联案件详情中移除相应记录。
操作完成后检查
- 待办关联案件、类型、内容和提醒日期正确。
- 循环规则已保存,下次执行日期符合预期。
- 不需要继续提醒的事项已关闭提醒,办理结果已留下记录。
常见问题
改了循环规则,为什么旧待办没有变化
规则影响后续创建,已经生成的普通待办独立维护。
写了待办内容,为什么没有通知
保存内容不等于开启提醒。检查提醒开关、提醒日期和律所提醒规则。